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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10-11 14:13   ——————————

    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20〕22号)及《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36号)、《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47号)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或处分已解除;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4.上一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详见《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5.学习成绩优秀,评定学年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不含第二课堂)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40%(含40%),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没有进入前40%但达到前50%(含50%)的学生,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方可申请。为避免名额浪费,学院应按下达名额和相关规定严格评审,充分使用名额,不得随意退回名额,名额使用情况将纳入学院年度学生工作考核。

    6.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参加正常学习生活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委托培养学生),具体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或处分已解除;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4.本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详见《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5.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努力,原则上在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的必修课程,且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60分。

    6.退役士兵同学需全部申请退役士兵本专科生助学金,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即不兼得)。

    (三)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申请与评审程序

    (一)10月11日-10月14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在学工系统手机端(移动学工)或PC端均可填写申请信息及上传上一学年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导手册》,具体申请所填内容可参照附件2:《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在学工系统填写申请信息(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导手册》,具体申请所填内容可参照附件3:《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4-2025学年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二)10月17日前,辅导员结合申请人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学生代表的建议,核实申请人的学习、生活、在校表现等情况,在系统审核后由资助专项工作辅导员向本学院报推荐名单;

    (三)10月25日前,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议,确定初审名单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名单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在学工系统完成审核。审核后从学工系统中导出并打印《XX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XX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连同《XX学院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具体标准》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签字盖章后提交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同时要做好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议等材料的存档备查工作;

    (四)10月30日前,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初审结果审核后,报请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建议名单,和国家助学金名单一起报北京市审批/备案。

    三、市资助系统中材料的填报、打印与报送

    第一阶段:电子材料的填报。

    各学院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登录新“北京市属高校学生资助系统”完成《本专科励志奖学金资助名单表》(以下简称《名单表》)和《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家庭成员情况信息表、资助名单表》(以下简称《信息表等》)的录入、上报和打印,以便按时完成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

    第二阶段:纸质材料的报送。

    各学院应于11月1日前报送纸质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纸质材料包括:

    1.《名单表》一份;

    2.励志学生事迹,以励志、感恩、社会责任等为主题展开故事性叙述,内容真实,感情真挚,人称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每学院推荐一名学生代表,每生一份原件,同时发送电子版(邮件名:学院名-励志事迹)至邮箱xsczizhu@bistu.edu.cn。

    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纸质材料包括:《信息表(等)》。

    《名单表》《信息表(等)》一律从系统打印,不得使用复印件。

    材料接收地点:沙河校区学生发展中心310办公室。

    四、奖励标准与发放管理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二等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

    (二)北京市相关经费到账后,学校会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北京市国家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发放。

    五、名额及比例

    详见《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6),各学院需按下达名额和相关规定严格评审,充分使用名额。表格中各学院学生人数由教务系统提供,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由北京市教委下达,国家助学金名额最终由学校根据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结果确定。

    联 系 人:孙靳     联系电话:80187263

    附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导手册

    2.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4-2025学年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XX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5.XX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6.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7.XX学院2023-2024学年本专科励志奖学金资助名单导入模板

    8.XX学院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家庭成员情况信息

    9.XX学院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信息

    学生处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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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导手册.docx
    附件2: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4-2025学年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4:XX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5:XX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6: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7:XX学院2023-2024学年本专科励志奖学金资助名单导入模板.xlsx
    附件8:XX学院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家庭成员情况信息.xlsx
    附件9:XX学院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信息.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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