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勤工助学工作,提升资助育人工作水平,发挥勤工助学学生励志成长榜样的引领作用,更好地实现勤工助学实践育人作用,依据《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校学发[2019]6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决定评选2022-2023学年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标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在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连续工作一学年的学生,且工作态度认真、踏实肯干,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超额完成既定任务,表现突出,同等条件下成绩优良的在校学生;
2.能够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规,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品德良好,态度端正,评审时段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自强自立,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乐于奉献;生活上勤俭节约,不奢华浪费;
4.热爱勤工助学工作,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优异,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获得勤工助学用工部门的好评和肯定,具有榜样引领作用;
5.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按时完成注册;
6.学习刻苦认真、态度端正,无补考和重修科目,同等条件下成绩优异者优先。
二、评选名额
各学院根据申请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标兵”实际情况择优推荐1-3人,予以综合评价并签署意见。
三、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10月20日(周五)前,符合条件的学生于认真填写并向上一学年所在用工单位提交《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勤工助学“岗位标兵”申请表》(附件1)。
2.用工单位推荐。10月25日(周三)前,用工单位于对所收到申请勤工助学“岗位标兵”学生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学生实际勤工助学情况择优予以评价并签署推荐意见。
3.学院复审。10月27日(周五)前,各学院在充分酝酿、协商、评议的基础上,对用工单位推荐的学生进行复审,根据学生申请材料以及学习成绩和日常表现,结合用工单位推荐意见予以综合评价,择优推荐1-3人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上报学校的名单应进行排序。
4.学校评审。11月1日(周三)前,学生处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组织评审,对候选人进行终审并确定10名学生标兵,最终名单在学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5.宣传表彰。10名荣获“勤工助学”岗位标兵学生的优秀事迹将通过“勤信学工”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报道,并为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该项荣誉将作为我校“自强励志之星”评选的重要依据,因此各部门、学院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申请“岗位标兵”材料的真实性认真把关,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评选推荐,宁缺毋滥,确保评选质量。学校拟将优秀勤工助学事迹材料进行广泛宣传,弘扬敬业精神和工匠精神,引导我校学子树立爱岗敬业、健康向上的人生信念,营造良好的实践育人环境。
附件:《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勤工助学“岗位标兵”申请表》
材料接收地点: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
材料接收地址:昌平校区学生发展中心310办公室
联系人:孙靳 联系电话:80187263
学工部(处)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