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发挥学生榜样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克服困难、发奋学习、励志成才、感恩奉献,进一步凸显“自强励志之星”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宣传励志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提升资助育人的实际效果,现组织开展我校2022-2023学年“自强励志之星”提名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月24日-6月20日
二、评选条件
(一)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内奖学金获得者;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学习刻苦,乐观向上,积极进取;
(三)勇于克服在学习、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吃苦耐劳,自立自强,拼搏奋进,有突出的励志事迹或个人成就;
(四)热爱生活,自立自强,善施善行,积极组织或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感恩回报、创新创业、公益服务、抗击疫情等活动,有突出成果或感人事迹。
三、名额安排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评选推荐1-3名符合条件的学生作为学院代表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5月31日前,学生本人认真填写《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2-2023学年“自强励志之星”申请表》,(附件1)。同时附个人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和个人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典型、事例具体、言之有物、生动详实,事迹材料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
(二)学院推荐。6月9日前,各学院在充分酝酿、协商、评议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评选推荐,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群众性和广泛性,上报学校的推荐名单应进行排序,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
(三)学校评审。6月16日前,学生处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组织评审,评选出10名我校2022-2023学年“自强励志之星”提名奖获得者,最终名单在学校范围内公示3天。
(四)宣传表彰。6月20日前,10名荣获“自强励志之星”提名奖学生的优秀事迹将在“勤信学工”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并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评选工作的宣传动员和典型人物的深入挖掘,按时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对最终推荐学生的个人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同时注重加强学院榜样宣传引领和全体学生的激励教育,营造资助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参评学生的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需形成整个大文件夹),含报名表、个人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个人事迹材料。6月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学生申报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电子版 压缩包发至指定邮箱。命名样式为“排序-学院-班级-姓名”。
联 系 人:王梦晨 联系电话:80187263
办公地址:太行路校区学生发展中心310
邮箱:xsczizhu@bistu.edu.cn
附件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2-2023学年“自强励志之星”申请表
附件2:事迹材料要求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生处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